关于《中国(鄂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
关于《中国(鄂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
2025年4月22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(地区)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》(国函〔2025〕40号),同意在鄂州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。为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,我单位起草了《中国(鄂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》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和《公平竞争审条例》及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,现对《中国(鄂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》公开征求关于公平竞争影响意见,如认为本办法存在违反《反垄断法》《公平竞争审条例》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,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,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:
一、邮寄地址: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 11 号,邮编 436000。信封上注明“征求意见反馈”字样。
二、电子邮件:398098449@qq.com。
三、联系电话:027-60265429。
附件:中国(鄂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
鄂州市商务局
2025年11月3日
附件:
· 中国(鄂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.docx